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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享型住宿业的创新与挑战

  住宿业是受共享经济影响相对较早也较深的产业。以共享型住宿为代表的非标准化住宿业蓬勃发展,已成为推动国内外住宿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共享型住宿业发展极为迅速。这得益于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大力支持,以及市场需求增加、网民和手机用户激增、节俭的消费理念、成功企业示范等因素的推动。目前,我国共享型住宿业行业格局已基本形成,相关企业正朝着集团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一、我国共享型住宿业发展态势

  (一)共享型住宿业是全球住宿产业发展的新热点

  从国际上来看,高端酒店和之前高速扩张的经济型酒店均已进入发展瓶颈期,增速放缓和产能过剩的现实短期内难以有较大改观。与之相反,以Airbnb和HomeAway为代表的非标准住宿业由于迎合了中产阶级追求个性化体验、关注服务质量的需求,不断蚕食原有酒店的市场份额,冲击着住宿业原有的市场格局。目前,以Airbnb为代表性的共享型住宿行业,正改变着人们的出行和生活方式。2016年,Airbnb已覆盖全球191个国家,超过3.4万个城市,拥有150万套房源可提供给用户,而希尔顿酒店只有68万间客房可供选择。除Airbnb外,还有不少围绕住宿提供服务的共享经济企业。根据其提供给游客的主要服务类型差异,大致可分为租赁房屋类、住宅交换类和分享住宿经历类三种。

  (二)我国共享型住宿行业发展迅猛

  2013年共享经济在我国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报告,2015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1.956万亿元,参与人数超过5亿人,参与提供服务者约5000万人左右,预计此后五年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共享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

  就住宿行业而言,共享型住宿业发展相对较晚。 2011年前后至今,途家网、住百家、小猪短租、自在客、大鱼自助游、木鸟短租等发展迅速。这些企业依托聚集的零散闲置房源,与住户建立供需互动连接,提供特色定制产品,为多元业态提供嫁接空间。总体来看,我国住宿共享产业发展迅速。2015年中国在线度假租赁市场交易额为42.6亿元,增长122.0%;2016年预计为67.8亿元,增长率为59%;2017年有望达到103亿元,增长率为52%。我国共享型企业以在线短租最为典型,目前已形成以小猪短租、木鸟等为代表的传统C2C模式和以途家为代表的B2C模式以及以“Weshare我享度假”为代表的“产权共享+换住共享”的二维共享模式。

  (三)我国共享型住宿行业竞争格局已见 雏形

  从2011年上线的爱日租、途家和蚂蚁短租发展到现在,目前已有超过二十余家较大企业从事共享型住宿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包括:途家和小猪短租,以及木鸟短租、住百家以及专注于台湾和日韩市场的自在客和大鱼自助游等,行业竞争格局基本形成。

  另外,相关企业也正朝着集团化方向发展。2016年6月22日,途家并购蚂蚁短租,蚂蚁短租成为了途家的全资子公司,而途家拥有了蚂蚁短租在国内300多个城市拓展超过30万套的房源。由此,途家拥有中国内地288个目的地和海外及港台地区353个目的地超过41万套房源(加上合作项目约200万套房源),成为中国最大的住宿共享平台,也是全球住宿分时租赁市场的第三大企业。2016年10月21号,途家又与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达成战略协议,携程旅行网及去哪儿网的公寓民宿频道入口和整体业务及团队并入途家。通过收购,途家在境内公寓民宿交易平台网络体系基本构建完成。与此同时,途家在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等地的办公室全部落成。

  (四)我国政府加强对住宿共享经济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一方面,自2013年以来,由于“三公消费”设限和“八项规定”等倡导勤俭节约政策的实施,国内星级酒店市场逐渐降温;与此同时,经济型酒店市场也趋近饱和。标准住宿市场需求减少和酒店行业结构再整合等原因让酒店业进入了发展“寒冬期”(见图3)。另一方面,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公寓民宿的合法地位;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民宿出租,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 2015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明确表示,放宽在线度假租赁的准入和经营许可。

  二、我国共享型住宿业的创新特征

  目前,我国以各类型酒店为代表的传统住宿业供给相对过剩。如何有效去库存和整合现有存量市场,用共享经济的理念和方式推动整个住宿市场可持续发展,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持久的创新力,是我国住宿产业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创新旅游服务供给形式

  当前游客需求正在经历着巨大变化,自由行和自驾游成为旅游市场的主体,休闲度假等深度游亦日益普遍。旅游企业需要在供给产品与服务方面做出相应改变,而其中,资源共享、渠道共享和服务及产品共享是主要趋势之一。共享经济整合了传统旅游资源和要素,为旅游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一站式旅游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由旅游企业、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者构成的传统旅游业模式。

  以小猪短租为例,它连接着251个城市8万套优质房源,将线下闲置房产资源聚合到平台上,为房东和房客搭建一个诚信、有保障的在线沟通和交易平台,将房东的闲置资源通过分享充分利用同时,加强房东和房客间的社交关系并增加互动。小猪短租还不断拓展其产业边界,与其他行业融合打造特色住宿品牌,如在北京、上海等14个发达城市与16家书店联合推出的“城市之光”书店住宿计划,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途家则采用C2B和B2B相结合的方式,以住宿为渠道,提供更多旅行度假等相关服务,并依托其网络平台和途立方平台,整合社会碎片化资源,构建并完善了垂直整合的生态模型。途家既可代替屋主管理物业,又能采取自营“维斯登”品牌提供标准化的公寓式酒店管理服务,还可以通过自营平台及分销渠道,在租客通过平台预订并付款后,按照约定比例与屋主进行分成。此外,途家还通过自营平台整合恒大等企业,分享乡村闲置土地、劳动力和原生态的度假资源以及托管其他品牌的酒店,并按照约定的比例与其进行分成。而且,多样化的房源和多类型的价位能满足不同房客的不同需求。

  (二)为游客带来全新旅游体验

  共享经济为旅游者带来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的旅游体验。相对传统住宿业而言,共享型住宿企业可以为房客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更多类型的选择、更有特色的住宿产品以及更加深入的地域文化体验。例如,小猪短租鼓励有闲置房屋的人把自己的闲置房源分享出来,为旅游、求学、求职、就医、聚会、出差等出行人群提供更具性价比、更有家庭氛围且更有人情味的住宿选择。这就在传统酒店之外为旅游者提供了不同的选择,提供“有人情味的住宿”。在这种模式下,房主与房客获得了结交新朋友的机会。共享经济还增进了游客与社区的深度融合。传统酒店一般是配备诸如健身房、游泳池等娱乐设备,而共享型住宿企业提供的则更多的是居家体验,房客可以在短期内亲身体验当地文化,并与当地的房主进行深入交流。

  (三)推动住宿共享商业模式创新

  现阶段,佣金是在线平台的主要盈利来源。国内网站及盈利模式、商业模式大多仿照国外的HomeAway的“广告+交易佣金+增值服务”和Airbnb的交易佣金模式。尽管欧美成功模式对我国企业有很大借鉴作用,但发展条件和环境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如果简单将这些模式引入国内,就会产生与国内消费人群消费理念、价值观念等的冲突,从而出现“水土不服”。比如,中美在分享理念、诚信机制、居住体验、消费特点、居住习惯、替代品环境等方面均存在诸多差异。所以,需要根据实际在需求、产品、服务、营销、技术、集成、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创新。

  以途家为例,就是采取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的创新模式,将空置房拿来做装修,然后做短租生意,与开发商分成。这种合作模式给中国的地产开发商们提供了解决去库存难题的一种方式。另外,途家还整合了酒店业的线下服务和规范,包括采用美国斯维登(Sweetome)酒店管理体系,提供接送机和宠物入住、统一的床单被罩等布草以及客房清理服务等。目前途家已从管家+托管的商业模型1.0升级到了以互联网系统和平台为核心的住宿分享生态系统,从房源端、经营端和用户端进行“途家们”战略布局。

  相比西方国家,我国信用体系发展相对滞后。鉴于此,小猪短租和途家等企业通过统一收录房源、统一内装外装、统一线下服务、以平台对接消费者等方式尝试破除信任瓶颈。此外,途家通过严密遴选确保招募优质商家和对接优势资源,通过“旅游投资+地区特色项目”加强对商铺和产品的管理,在业主、房东和游客之间搭建了一个全流程的共享平台、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如途家与远大构建的景区建设别墅和依托途家托管的合作模式)。

  (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不动产存量,该年我国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为22.4%,空置住房约4898万套。2015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楼市空置面积高达10亿平方米。共享型住宿作为去库存和解决住宅闲置的有效方式,有利于降低新建旅游饭店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此外,“旺季提供服务、淡季退回社会”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也缓解了旅游淡旺季住宿设施配置方面的矛盾。

  三、我国共享型住宿业面临的挑战

  (一)行业监督和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旅游共享经济作为新生事物,传统旅游市场管理、监督及评价体系难以有效规范其发展。住宿业经营需要卫生、消防、安全等多种执业许可证,涉及到工商、税务、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协调难度很大。另外,由于住宿共享经济房屋提供者或消费者履约受主客观众多因素影响,致使违约或侵犯对方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共享经济相关法规滞后,且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市场需要。虽然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将住宿类的分享型经济划归为非标准住宿业态,但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尽管有人认为共享经济自身的声誉机制和显示机制解决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可以减弱甚至替代政府规制,然而现实中依然存在一些暗箱操作和刷分行为。

  (二)安全保障和信用体系不甚完备

  住宿共享建立在双方高度互信及拥有充分保障机制基础之上。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在房东如何相信房源被文明使用、住户如何确认房源安全属实以及房间损坏如何保险赔偿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供给侧和消费端缺乏可靠的审核方式、实名社交网络缺失、征信数据割裂、对陌生人信任感低等对共享经济的发展带来挑战。目前,虽然多数住宿共享平台都通过手机、银行支付、二代身份证等实名认证方式加强了事前的安全保障,部分企业还建立了财产、人身安全保障方案及身份识别以及房东与房客的保险等系统,但整个行业作为一个整体其管理体系还不健全。住宿房屋的治安、消防、卫生、服务等诸多方面的管理也缺乏必要监管,房东和租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能否获得保障等问题备受关注。

  (三)共享消费习惯尚未普遍形成

  目前,共享式居住尚未成为我国大众普遍接受的消费习惯。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我国住宿共享经济的消费主体为大学生和背包客,购买能力较弱,而高消费人群少有介入。其次,虽然国内不乏 B2C式平台,但客人只与平台建立必要的信息沟通和联系,无法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连接,从而影响消费黏度。

  展望未来,随着共享经济蓬勃发展,未来其对住宿业的影响将会进一步加大。更多传统企业将会积极拓展住宿共享经济,竞争格局将日趋激烈。共享型住宿企业的国际化程度也将不断提高,资源和产品将会实现高度全球化配置。国际、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相应法律法规将出台并日益完善,信用和监管体系将会更加健全,有效的多元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将会形成。共享型住宿企业将与打车、订票、餐饮、洗衣、游玩、娱乐、保健等各种旅游服务形式相融合,在共享经济的大旗下,通过网络共享平台开展更为密切和深度的合作和整合,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多样性、综合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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